为深入推进《公共机构节约能源资源“十三五”规划》关于实施管理能力提升工程的要求,不断增强各级各类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的能力素质,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特委托清华大学开展第六期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请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岗位负责同志和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时间和对象
(一)培训时间:本期培训为期6个月。2019年1月14日至2月15日组织报名,3月26日开学,9月26日结业。
(二)培训对象:
负责本县区公共机构节能管理的工作人员、教科文卫体各类事业单位不同节能岗位工作人员或拟在2019年申报创建省级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的节能联络员。
二、培训内容
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人员、公共机构分管节能工作负责人、能源管理部门负责人、节能统计员、用能系统与设备专业操作技术人员五类人员,分类开设课程。培训内容以节能管理岗位应知、应会通识教育为主,具体包括能源形势与宏观政策、节能管理、节能技术、综合素养、示范案例五大板块。
三、报名方法和培训费用
参加培训的人员,登录“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网站报名并缴费(网址:
培训费用每人620元,由学员所在单位承担。第五期远程培训中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学员,可免费参加本期远程培训学习。
四、学习和考核方式
参加培训学员可使用电脑在线学习,也可使用手机等移动终端离线学习(操作方式见培训网站说明)。学员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后,参加国管局和清华大学组织的统一考试,考试合格可获得国管局和清华大学联合颁发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项目”结业证书,证书信息可以在“清华大学教育培训与认证网”查询。第五期远程培训中未参加考试和考试未通过的学员,满足考试要求的,可免费参加本期培训统一考试。
五、其他事项
管理员培训班、最佳学员培训班等培训班次将作为远程培训的重要配套内容同步开展,具体事宜由清华大学另行通知。各县区要重视做好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远程培训工作,按照分配名额组织本县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相关人员参加培训。
附件:宝鸡市公共机构节能远程培训名额计划表
宝鸡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协调领导小组
2019年1月30日